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开发区管委会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指南》在“邱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公开发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询或索取。

  《指南》以年度为基本更新周期,并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作不定期的调整。本《指南》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单位将对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分类公开

  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机构设置

  主要包括:开发区简介 、内设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等。

  (二)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开发区领导工作分工等人事信息。

  (三)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工作总结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工作总结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业务工作相关的统计信息等。

  (八)其他。

  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重要会议、活动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属于本单位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一)申请的提出。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可在“邱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在线提交申请。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的处理。

  通常情况下,本单位在收到在线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则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若可公开,则可在网上确认身份后查询,或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关窗口领取;若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则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则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则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本单位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

  (三)受理机构。

  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310-8351126

  邮政编码:057450

       邮箱:zkg708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