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面、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邱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分类 

  邱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公开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1.公开内容 

  概况信息、政府文件、规划总结、工作动态、财政财务等内容。 

  2.公开形式 

  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具体内容可在邱县政府网站上查阅。 

  3.公开时限 

  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 

  5.公开程序 

  各项政府信息经领导签批审核后公开。 

  二、政府公开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邱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如果需要,我局还通过电视、融媒体等平台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各类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申请获取。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邱县振兴东路民生中心210室;邮政编码:057450;联系电话:0310-8367899;联系邮箱:qxnyncj2019@163.com;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2.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方式有: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农业农村局,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情况进行答复。  

  (3)申请的办理流程 

  1.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势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申请人的申请应及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受理机构将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予以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4)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5)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