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邱县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人社局以下信息:

  1.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2.财预算、决算信息;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动态、政策等;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本机关业务范围内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人社局当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受理;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予以提交;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有关信息内容,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室是邱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开展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邱县市民中心127房间

  邮政编码:057450

  工作时间:8:30-12:00,130-17:302:30-5:306月1日-8月31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310-8362254 

  电子邮箱地址:bgsbgs127@163.com 

  四、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邱县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自2025110日执行。 

    

    

                                               2025年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