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负责维护消费者权益,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负责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市级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批准、发布工作。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本辖区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本辖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标准;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标准;督促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督促辖区商品条码工作宣传贯彻强制性、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区域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和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负责推进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指导全县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十)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代办工作任务。负责知识产权的初审注册登记。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 

  (十)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中药材地方标准,组织落实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监督县履行党政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考核。 

  (十)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承担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工作。 

  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完成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机构规格正级,挂邱县知识产权局牌子。内设办公室、企业服务股、质量股、标准计量股、食品股五个科室,下设协会、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 

  三、办公地址 

  河北邱县振兴路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四、办公时间 

  夏令:上午8点30-12点,下午2点30-5点30 

  冬令:上午8点30-12点,下午1点30-5点30 

  五、联系方式 

  0310-8399182   

  六、负责人姓名 

  党组书记、局长:牛英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