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县政府规章上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章的编纂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邱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承办以县政府、县政府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 议案件、行政复议监督案件以及相关规范性 文件附带性审查 工作;负责承办其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事宜;负责代理县政府承办由其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引发的市政府行政复议监督案件;组织协调以县政府为赔偿 义务人的行政赔偿事宜;组织协调未经行政复议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 诉讼应诉和以 县政府 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答 复 工作;组织协调以县司法局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及由行政复 议引起的行政赔偿 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决定复核和签批 工作; 负责复议案卷管理;负责行政复议与应诉 工作的保障、宣传; 负责县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 务 培 训 和 行 政 复 议 辅 助 人 员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行 政 复 议、 行 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通报及 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纪委监委、法院等对外联 系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筹建和管理工作;负责组 织协调相关科室同行政复议咨询 委员会召开案件研讨会议 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咨询接待、 登记审核分配 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司法所建设。
(六) 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负责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争议,组织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数字化。
(七)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按规定管理机关及乡镇司法所人事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尹丽峰
办公地址:邱县政府西大厅二楼
办公电话:8362756
办公时间: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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