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烟草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指南》在“邱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公开发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询或索取。 

  《指南》以年度为基本更新周期,并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作不定期的调整。本《指南》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邱县烟草专卖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邱县烟草专卖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网上公开平台:邱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当面受理地点:邱县振兴路16号(邱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开放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3108358081 

  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邱县烟草专卖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邱县振兴路16号(邱县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开放时间:8:30-12:0013:30-17:30(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3108358081 

  邮政编码:057450 

       电子邮箱:1169415322@qq.com

  (二)受理程序 

  1、申请 

  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 

  ()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和提供方式等。 

  2、答复 

  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不属于县局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 

  县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固定渠道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