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5-10173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名称: 关于邱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复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效力状态:

关于邱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复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进一步巩固提升邱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成效,根据《河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冀发改环资〔20211776号)《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水节约〔2023245号)《河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办法》(冀水节〔2022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评方案。 

  、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节水型社会复评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节水载体建设质量与成效,显著增加节水型公共机构、企业及小区的数量与占比。整合多方资源,凝聚节水宣传强大合力,实现群众节水意识的大幅跃升,确保完成2025 年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用水双控目标。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严控用水总量, 2025 年,全县用水总量红线控制在 7449 m3;万元 GDP 用水量控制在 59.3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 6.5m3 

  (二)加强定额管理,推动定额应用持续推进用水定额管理,将《河北省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查、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强化计划用水,实现全面覆盖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合理制定全县及用水单位的计划用水加强计划用水日常管理工作。 

  (四)完善农业工业用水计量,提升监测水平。 

  1.农业用水计量。完善地表水和地下水灌溉的计量,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不低于90%。更新改建40新建152处农业灌溉“以电折水”典型监测站点推进地表水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计量设施的安装。2.工业用水计量。指导工业企业用水单位按要求配备取用水计量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 

  (五)健全水价机制,规范税费征管。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完成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持续健全农业水价机制。2.城镇居民阶梯水价。优化阶梯水价标准,完善居民阶梯水价政策。以第一阶梯水量的居民家庭用水户覆盖率不高于80%、第二阶梯水量的居民家庭用水户覆盖率不高于95%为原则划定水量区间,引导形成“多用高价、节约受益”的用水导向,增强居民节水意识。3.农村供水工程水费征缴。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征缴工作,各乡镇对农村供水水费收缴负总责,按标准收费,建立健全征缴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费征缴率稳步提升达到90%以上4.公共供水管网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结合用水定额标准与全县实际,合理确定公共供水管网内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出台本级政策文件。中,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二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0.5倍,三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1倍。5.水资源税征收。严格落实《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足额征收水资源税。 

  (六)落实规划和项目节水评价,严格审查标准。严格落实《河北省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实施意见》,针对不同类型、规模的规划及建设项目,分类精准实施节水评价。 

  (七)深化节水“三同时”管理,强化过程监督。完善县级管理制度文件,深化细化节水“三同时”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开展节水“三同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擅自停用节水设施的单位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八)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1.节水型灌区。按照《河北省节水型灌区创建标准》要求,推动陈村灌区的节水型灌区建设工作。2.节水型企业。新建节水型企业3个、巩固提升节水型企业2个,实现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100%3.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巩固提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确保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50%以上,党政机关节水型单位建成达到100%积极创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医院等,在相关行业中树立节水示范,带动整个行业的节水工作。4.节水型居民小区。依据全国节水办《关于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4个新交付居民小区建设、巩固提升节水型居民小区2个,实现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以上的目标。 

  (九)控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降低损耗率。完善公共管网漏损控制制度,制定本级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相关政策,加强供水、用水设施管理维护,全面排查、定期巡检,开展管网漏损测试,及时对受损失修、管材落后、使用年限超标的供水管网进行全面的更新和改造年度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十)推广节水型生活器具,确保市场合规。推动生活节水器具推广政策文件制定,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采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加强县域节水器具销售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本级再生水利用相关规划或鼓励政策文件,鼓励各行业积极使用再生水。再生水管理部门积极开展污水处理、输送、计量设备的提标改造工作,逐步实现再生水全过程管理,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5%以上,水质达标 

  (十二)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升公众意识。聚焦“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围绕节水法规和常识,开展节水志愿者服务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多渠道宣传推广节约用水先进典型、宣传节约用水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参与到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工作中。 

  (十三)完善节水激励政策,激发市场活力。 

  1.完善政策。完善节水激励政策,激励节水项目建设、节水工艺改进节水产品推广。2.培育省节水标杆单位。推进节水标杆单位、水效领跑者的遴选和创建工作,积极创建省级节水标杆单位。3.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新模式。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出台鼓励政策,采用先进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4.探索水权市场化交易。完善水权分配、水权交易相关政策,探索水权市场化交易平台,鼓励有结余水量的取用水户与超用水户之间开展水权市场化交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完善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和推动全县节水工作管理,牵头部署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工作,全力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财政投入。统筹财政资金,拓宽资金渠道,重点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提升执法力度。围绕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设施建设及运行、水效标识、用水定额管理、用水计量等方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态化的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工作。 

)强化公众参与。各有关部门加强水情宣传教育,宣传节约用水法律法规、普及节约用水知识。依托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报道,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邱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复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