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5-09733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名称: 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邱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8日

效力状态:

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邱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政策解读

  20251028日,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邱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邱政办字20259号)简称《事项清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邯郸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邯政办〔202515号)要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健全完善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邱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主要依据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邯郸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邯政办字〔202515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明确事项内容。根据邯郸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出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795其中:行政许可252项、行政备案200项、行政确认79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奖励21项、行政裁决11项、其他行政权力75项,公共服务127项。 

  (二)明确职责分工。涉及32个职能部门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单位事项数量已在附表中详细列出 

  (三)明确工作要求一是严格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清单之外不得实施相关审批和服务,各单位需对照编制本单位清单,通过有效方式限期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编制公布办事指南。各单位要依据省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规范,及时编制办事指南,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对外发布,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三是依法依规实施审批事项清单对部分市级下放(委托)县级实施的事项进行了调整,各单位要对照清单确定的部门权限及公开的办事指南开展审批,不得随意增设审批要素;四是健全审管协同机制明确审批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及时推送机制,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双推送、互反馈”,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格局。 

  四、征求意见情况 

  清单充分征求了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公安局、住建局40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征求了司法局法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邱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