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和燃煤污染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20]109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发[2024] 2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划定我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有关事项通告的情况。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和燃煤污染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20]109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发[2024] 2号)。
三、主要内容
(一)《通告》明确了工作的范围、区域。
(二)《通告》明确了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各部门任务、各部门职责、规定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