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分类
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我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公开的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一)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目录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为:机构职能信息、领导活动信息、政务动态信息、政府事项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等。
2、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
3、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4、公开范围
向全社会公开。
5、公开程序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三、政府公开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范围
信息公开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各公共查阅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为邱县人民政府网站。
3、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地址:邱县新马头镇新城路193号;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传真):8369600;
电子邮箱:qxgt2056@163.com。
2、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邮箱发送即可。
②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办理流程
①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一是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是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是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是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④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