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 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承担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议。

(二) 开展社区服务,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事业。

(三) 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教育和组织发展等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和计生法规和政策,配合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做好低保等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五) 负责城市建设、市容市貌、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

(六) 负责国防教育和武装、征兵等工作。

(七) 负责辖区内人民调解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八) 负责开展爱国主义、社会公德、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居民参加两个文明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组织妇女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岳  凯

    办公地址:邱县建设街129号

    办公电话:0310-8369908

    办公时间:

    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08:30-12:00  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

       08:30-12:00  14:30-17:30